排序
《老子》68_04_校笺_08_于省吾
于省吾云:“‘配天’二字,应有重文,本作‘是謂配天,配天古之極’。”
《老子》39_音韵_03_朱谦之
朱谦之云:“邪、乎同属鱼部,車、輿皆譽之误,邪、乎、譽为韵。又,發,古音歇,歇,高本汉本一作泄,裂、發、泄、竭、滅、蹶为韵。又‘天无以清將恐裂’下五句,实以清、寧、靈、盈、生、貞与...
《老子》43_02_校笺_17_水海
水海按:张松如驳刘师培、易顺鼎所持“‘出於’误入注文说”,很是有力;但是谓“‘无有’者无形之道也,‘无間’者有形之物也”,也似牵强。老子在这里使用的“无有”的概念,不同於“无名”和...
《老子》71_03_校笺_03_焦竑
焦竑云:“‘聖人之不病也,以其病病,是以不病’,《韩非子》作‘聖人之不病也,以其不病,是以无病也’。”
《老子》04_05_校笺_09_朱谦之
朱谦之云:“按:室町本‘誰’上有‘其’字,下有‘之’字。无‘之’字是也。《广雅·释言》:‘子,似也。’‘吾不知誰子’即吾不知誰似也,语意已足。此段意谓神耶地耶?此世所称生杀之主,而...
《老子》17_音韵_03_水海
水海按:“大上,下知有之,其次親譽之,其次畏之,其下侮之。”有【xǐwe】,之部;譽【ǐa】,鱼部;之部【】和鱼部【a】主要元音相近,可以旁转,之鱼合韵(之鱼合韵,是《诗经》通例,如《...
《老子》55_05_校笺_13_朱谦之
朱谦之云:“遂州、磻溪、楼正、柰卷、严、顾、彭、王羲之诸本并作‘峻’。”
《老子》03_06_校笺_02_罗振玉
罗振玉云:“‘民’,御注本避讳作‘人’。”
《老子》58_05_校笺_10_水海
水海按:张松如说是,但校订“也”为“邪”,非《老子》本字。“也”,“犹邪也”(《经传释词》),邪,即“耶”,为反诘语气词,非“正、邪”之“邪”义。《颜氏家训》谓“北人呼‘邪’为‘也...
《老子》62_05_校笺_08_易顺鼎
易顺鼎云:“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‘叔仲带窃其拱璧。’杜注:‘拱璧,公大璧。’《玉篇》:‘珙,大璧也。’‘拱璧’即‘珙璧’。王注谓为‘拱抱寶璧’,非是。”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04_毕沅
毕沅云:“河上公、王弼无‘是以’二字,‘處’作‘居’。‘言居上势則以喪禮處之’,河上公、王弼无‘居上势則’四字。”
《老子》64_11_校笺_04_焦竑
焦竑云:“‘常於幾成’,一‘於’下有‘其’。”
《老子》12_06_校笺_08_范应元
范应元云:“為腹者,守道也;為目者,逐物也。”
《老子》60_04_校笺_04_张煦
张煦云:“赵(孟頫)无‘非其神不傷人’一句。林作‘聖人亦不傷之’。”
《老子》52_04_校笺_14_水海
水海按:诸家校為“兑”,训“兑”或為“言”(简文),或為“目”(顾欢本河上公注:“‘塞其兑’,‘兑’,目也。使目不妄视。‘开其兑,济其事’,开其五欲之門,济其六尘之事,心神内疲,耳...
《老子》63_07_校笺_03_焦竑
焦竑云:“‘故終无難’,古本下有‘矣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50_04_校笺_05_罗振玉
罗振玉云:“景龙、御注、景福、敦煌四本均无‘亦’字,景福本‘動’下有‘皆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52_03_校笺_03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按:范、彭、柰卷作‘殁’。成疏曰:‘歸本则殁身不殆’;是成玄英亦作‘殁’。”
《老子》07_音韵_03_古棣
古棣云:“‘天長地久,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,以其不自私,故能長久’,‘久’、‘久’、‘私’、‘久’为韵,‘久’、‘私’皆入之部。”水海按:“私”字入脂部【ei】,“久”字入之部【】。古...
《老子》09_04_校笺_10_朱谦之
朱谦之云:“高翻本‘驕’作‘意’。‘自遺其咎’,室町本作‘还自遺其咎’。《玉篇》:‘咎,《说文》云:災也,从人、从各,各有相违也。’”
《老子》14_音韵_08_水海
水海按:“視之而弗見,名之曰微。聽之而弗聞,名之曰希。捪之而弗得,名之曰夷。三者不可至計,故園而為一。”微【mǐwei】、希【xǐei】,微部;夷【ǐei】,脂部;微部【ei】和脂部【ei】,...
《老子》26_述评
本章节主旨,是老子告诫统治者要持重静,戒轻躁,否则就会失国亡身。 老子说:“重为轻根,静为趮君;”“轻则失本,趮则失君。”可以说这是修身处世哲学的两条规律。这种处世哲学告诉人们,应...
《老子》20_17_校笺_06_张煦
张煦云:“苏、吕、林、葛‘我’上有‘而’字,吕、葛、赵‘且’作‘似’。”
《老子》66_04_校笺_05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‘先民’,易州、磻溪作‘先人’,并无‘必’字。易州、磻溪无‘其’字。赵写‘後’作‘下’。”
《老子》59_01_校笺_03_范应元
范应元云:“‘若’字,河上同古本。”
《老子》22_04_校笺_05_罗运贤
罗运贤云:“《御览》六五九引无‘以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27_03_校笺_02_陆德明
陆德明云:“‘善數’,‘數’色主反,简文:‘色具反’,河上作‘計’。‘籌’,直有反。‘策’,初厄反。”
《老子》25_10_校笺_01_校勘
此四句,帛书甲本作“人法地,□法□,天法□,□法□□”,第二句损掩“地”和“天”,第三句损掩“道”,第四句损掩“道”和“自然”,帛书《甲本释文》已校补;帛书乙本同此四句。今从乙本。...
《老子》12_02_校笺_03_罗振玉
罗振玉云:“景龙、景福、敦煌乙、敦煌丙、御注诸本均作‘田’。”
《老子》08_04_校笺_07_高明
高明云:“‘予善天’,甲本‘天’字捝漏,抄写之误,当据乙本补。今本作‘與善仁’或‘與善人’。
